捞尸人

捞尸人

纯洁滴小龙

都市小说 | 连载中 | 340万字

2025/6/27 9:37:55

作品简介:人知鬼恐怖,鬼晓人心毒。 这是一本传统灵异小说。
第1章

第1章

“细那康子们,吃饭了,呜嘞呜嘞呜嘞~”

系着围裙的崔桂英左手端碗,右手握勺,边呼喊边敲打着粥缸边缘。

坐在旁边正给水烟袋装烟叶的李维汉一脚踢在女人大腚上,没好气地骂道:

“脑子进水了你,唤猪崽呢?”

崔桂英瞪了一眼自家男人,将一叠碗重重放在他面前,啐骂道:

“呸,猪可没他们闹腾更没他们能吃!”

呼唤声下,一群孩子从门外跑了进来,其中七个男娃四个女娃,年纪最大的十六,最小的才三岁。

李维汉两口子育有四子一女,子女们长大后就分家过了,平日里也就住得近的老大家会把一对三岁的双胞胎搁这边养着。

可等暑假一到,也不晓得是图方便还是觉得爹妈的便宜自己没占到就是吃亏,总之,大家都把自家孩子给送了过来。

你收了老大家的,其他家的也就不好意思不收,这一下子就把家里弄得跟办了学堂似的。

这儿孙满堂的甜蜜,两口子还没来得及品砸出味儿来,可家里的米缸眼瞅着就要掏见底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包括女娃娃在内,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贼能吃,那肚皮个个都跟无底洞似的,崔桂英家开饭主食都得用缸来盛,而且一缸还不够,灶上还温着一锅。

两口子虽说早已孙辈成群,可年纪并不算大,且按当下农村规矩,除非你生病卧床失去劳动能力,否则只要你还有力气下田,无论多老,也没资格享受来自儿女的餐饭供奉。

“别抢,别抢,饿死鬼投胎啊都是,都给我排队!”

孩子们拿着碗来接,崔桂英负责打粥。

最后一个过来的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身穿牛仔吊带裤,脚上是时兴凉鞋,皮肤白嫩,面带腼腆。

和周围兄弟姐妹们那种玩得脏兮兮鼻涕吸溜吸溜的模样,有些格格不入。

“小远侯,来,给你放这里吃。”

“谢谢奶奶。”

崔桂英笑着摸了摸孩子的头,他是这一大帮亲孙子孙女里头,唯一一个外孙,不过现在也不算了。

孩子叫李追远,孩他妈是崔桂英的小女儿,是思源村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学生。

小女儿考入了京里大学,毕业后留京工作,也是自己谈的对象,结婚前带回家里了一趟,是个细皮嫩肉斯斯文文的城里人。

具体模样记不清了,因为那天崔桂英两口子在姑爷面前拘谨得紧,不太好意思细看。

后来闺女怀了,生了个儿子,路途遥远工作又忙,就一直没回过家,但闺女自打毕业工作后,每个月就没断过给爹娘寄钱。

婚前寄来的钱,李维汉两口子都存着,四个儿子娶亲他们硬是咬牙顶着没动那一分,等闺女那次带姑爷回家时,李维汉一把推回去姑爷递过来的彩礼钱,还把闺女寄来的钱加上返了回去。

本想再硬气点,家里额外给添些,可四个儿子结婚在前,任两口子再使劲勒裤腰带也是榨不出油水儿来了。

这事儿,一直让两口子心里有愧,闺女给的钱再还给闺女,等于嫁闺女时这当爹妈的啥也没出,真跌挂子。

至于闺女婚后每个月寄来的钱,两口子也是都存着,儿子们被自家媳妇撺掇过来以各种理由想打这笔钱主意,都被李维汉指着鼻子骂了回去。

半月前,闺女托一个穿军装的把儿子送了过来,带了一封信和一笔钱,信中说她离婚了,工作上近期有所变动,只能将儿子暂时托付给爹妈带一段时间。

闺女信里还说,离婚后她把孩子姓改成跟她姓,这外孙一下子也变成了亲孙。

来到农村后,李追远不仅没丝毫不适应,反而很快就融入了,整天跟着几个兄弟村头村尾玩得不亦乐乎。

这顿主食是红薯粥,吃起来带着甜味,但不扛饱,消化快,哪怕几大碗下去撑得肚皮滚圆,撒欢出去跑一会儿,马上就又觉得饿了。

而且红薯粥和红薯条这种东西,吃多吃久了,真的会把胃吃伤,不饿的时候看见它们胃里就开始冒酸水儿。

李追远倒是没吃腻,他挺享受这种“大食堂”的感觉,而且崔桂英做的各种咸菜咸酱也深得他喜爱。

“奶,今天怎么不去大胡子爷爷家吃席啊?”

开口问的是二伯家的儿子,小名叫虎子,今年九岁。

崔桂英拿筷尾敲了一下虎子的头,骂道:“死那康子,那是人家老娘走了才办的事,你想人家天天办席啊?”

虎子边捂着脑袋边说道:“为什么不可以,天天办多好啊。”

“死那康子说的什么屁话,他家就算想办,可哪有这么多人够排着队天天死的。”

“啪!”李维汉用筷子重重敲了一下桌子,骂道:“你个大人跟细伢儿说的什么浑话。”

崔桂英也察觉自己失言了,倒是没反怼自己男人,而是用勺子挖出一块咸酱送到身边李追远粥碗里,酱里会放些花生碎以及一点肉丁,她刚那一勺里就有。

李追远用筷子划拉了几下,酱色淡开,粥上面飘浮出了白嫩的肉丁。

孩子们眼尖,且最是执着不患寡而患不均,虎子马上道:“奶,我也要肉,远子哥碗里的那种!”

“奶,我也要。”

“我也要。”

其他孩子也跟着起哄。

“去去去!”崔桂英没好气地呵斥他们,“弟弟妹妹不懂事闹哄就算了,潘侯、雷侯、英侯你们几个年纪大的当哥哥姐姐的起什么哄,都给我懂点事,今儿这里吃的,都是拿人家小远侯妈给的钱买的,你们爹妈可一粒米没往奶这里交,还好意思跟人家抢着吃!”

潘子、雷子和英子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年纪小的则互相看看笑笑就过了这一茬。

奶不是没暗示过,他们也跟家里传达过,但爹妈都吩咐他们装傻。

这时,老三家的今年八岁的石头问道:“那小黄莺还在不在啊?”

崔桂英问道:“小黄莺是谁?”

虎子回答道:“奶,小黄莺就是昨儿个在大胡子家跳舞唱歌的那个,那歌唱得可好听了,那舞也跳得很好。”

“是么。”崔桂英昨儿个在人家后厨帮忙洗碗,忙得脚不着地,可没闲工夫饭后去前头看白事班子表演。

她男人李维汉也没去,借口出船了,其实人在家,不去的原因是不好意思;毕竟已经让潘子雷子领着远子、虎子、石头五个孩子去吃席了,他这个大人再去吃相就难看了。

五个孩子不仅自己吃,还捎带拿了不少,尤其是那种饭桌上按人头分的硬菜;李追远学着哥哥们那样,在身前铺桌子的红塑料纸上撕扯下一块,拿来包吃食。

等回到家,再把它们分给没能去吃席的弟弟妹妹们,看着弟弟妹妹吃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像是个打胜仗回来的将军。

雷子说道:“唱歌是真好听,人也漂亮,她让我们大家喊她小黄莺。”

潘子点点头:“人可好了,人好看,衣服也好看,我以后就想娶她这样的。”

崔桂英低头问身边的李追远:“小远侯,是这样吗?”

“昂。”李追远放下筷子,点头,“好看。”

农村的白事班子,讲究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走仪式时能披上道袍袈裟念经做法,仙风道骨、仪态端庄;

中午大席后还得组织场文艺表演,唱歌、跳舞、杂技、魔术什么的,能整的都得整上。

遇到家底殷实爱充面子的,还会请那些特定的白事班子办个晚间场,不过那种表演开始前大人们都会把孩子们赶回家睡觉。

小黄莺姓肖,本名肖黄英,艺名是小黄莺,年纪其实不小了,三十多岁,离过婚。

论这唱歌跳舞本事,其实都只是半吊子,但她会打扮,衣服也穿得大胆新潮,紧身黑色旗袍高高的开叉,露出那大片白腿,再加上亲切热情的场控……

用村里女人最恶毒的谩骂同时也是最高的赞美来形容,就是——骚。

现如今村里有电视机的人家寥寥,经常拿板凳去挤着看还塞不进趟,因此,在流行的风还未大面积吹进的农村,小黄莺的“骚”对周遭农村姑娘媳妇们而言,就是降维打击。

不光是把老爷们儿的魂都给牵走了,连半大小子也被勾得五迷三道。

这时,堂屋门口出现了一道身影,是邻居赵四美,和崔桂英算是有年头的“姊妹”了,家里孩子少时,俩人空了就爱坐坝上说是非。

“吃了没?”崔桂英问道,“来,加双筷子。”

赵四美忙摆手笑道:“哎哟,到谁家蹭饭也不好意思到你这儿来啊,瞧瞧,你这儿都喝稀的了。”

“这粥喝得胃里舒坦,我就爱这口。来吧,给你盛一碗,米缸再怎么刮,还能缺了你这口吃的?”

“好了好了,我可是吃过了。哎,你可知道刚刚白事班的头头儿带人去大胡子家去闹了,据说砸了东西差点干起来。”

崔桂英闻言,马上端起碗筷站起身,边往嘴里扒拉着粥边往门口凑:“咋的了?大胡子家钱没结清?”

“倒不是演出费的事,是班子里有人丢了。”

“啥,丢人了?”崔桂英嗦了嗦筷子,“丢谁了?”

“一女的,身上窜骚屁儿的那个,昨儿个那屁股扭得哦,恨不得腚眼都漏出来。”

“是小黄莺?”潘子问道。

其他孩子们也都竖起耳朵。

“好像就是她,就那个骚蹄子。”赵四美很是幸灾乐祸。

“人到底咋丢的,找着了没?”崔桂英问道。

“说是有人看到昨晚班子里那个骚蹄子跟着大胡子家小儿子钻河边小林子了,后来人就没回班子,班子这才上门去讨人呢。”

“那大胡子家小子呢?”

“他倒是在家,却说不知道,没有的事儿;但村里瞅见的人可不少,就是他和那浪蹄子钻的林子。”

“那人呢?”

“谁知道呢,就没了,人班子头头儿这次就是来要人的,可老胡子家咬死了说没见过人,还说是那骚蹄子自己尥蹶子跑路了。”

“那怎办?”

“老胡子家给班子头儿赔了一笔钱,不老少哩。”

崔桂英马上连拍赵四美胳膊,挑了挑眉:“有事儿!”

赵四美也马上回拍崔桂英胳膊,抬了抬下巴:“那可不!”

老胡子以前在镇上当过粮站副站长,那可是个肥缺儿,现在就算退休了,可除了小儿子游手好闲外,其他几个儿子可都在镇上有差事,在这村儿里,连村长家都不如他家威风。

所以,能让这老胡子愿意掏钱平事儿,里头必定有鬼!

“这给了钱,那班子头头儿就走了?”

“走啦。”

“那人呢,不找啦?”

“找个屁,人班子都拿上家伙事坐卡车去下一家赶场了。”

“哎哟。”崔桂英摇摇头,“可千万别出事了。”

“谁知道呢。”

“人,可真假。”

“可不。”

听到这里,虎子和石头忽然哭了起来:

“呜呜呜!小黄莺啊,小黄莺!”

“我的小黄莺,小黄莺不见了,呜呜!”

赵四美见状,差点把鼻涕泡给笑出来,指了指道:“瞧见没,你那俩孙儿,倒是个情犟种。”

崔桂英白了她一眼,说道:“你不有个孙女么,配一个?”

“呵。”赵四美哼了一声,手指着李追远道,“要结亲家也不是不可以,得和你家小远侯配,让我家小娟侯也能跟着他进京享福去。”

“去去去,别净想美事。”

李维汉已经吃好了,老娘们儿说是非他不感兴趣,也不方便插话,只是默默端起自己水烟袋,打开火柴盒里,里头却空了。

李追远放下筷子,跑去灶台后槽那儿将一盒火柴给李维汉拿过来。

李维汉没接,而是把烟锅挪到李追远面前。李追远笑着抽出一根火柴,“嚓”“嚓”“嚓”,好不容易才将火刮出,忙小心翼翼地用另一只手护着,将火柴下移到烟锅上。

李维汉嘬了好几口,嘬出了烟,心满意足,一脸笑意。

当初,自家闺女也喜欢给自己点烟,还说长大了后要给自己买纸盒烟抽。

“呼。”

李追远把火柴吹熄,丢地上,用鞋底踩了好几遍。

潘子开口道:“爷,下午撑船去摘莲蓬呗?”

李维汉扫了一眼饭桌上的寡淡,点点头,道:“雷子一起,带上网,看能不能捞几条鱼上来让你奶做个汤。”

虎子和石头听到这话,忙把小黄莺给忘了,喊着:“爷,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其他这些小的,也跟着一起喊,生怕有好玩的事情会落了自己。

李维汉严肃地环视一周,骂道:“爷告诉你们,这河里可是有水猴子的,专拉人下水淹死做自己的替死鬼,这样他自个儿就能投胎去了。”

当即,孩子们害怕了,不敢言语。

石头有些不服气地问道:“凭啥哥哥们能去?”

潘子和雷子到底是大孩子,懂事了,会帮着爷爷吓唬弟弟妹妹:

“哥哥我力气大,水猴子拉不住我。”

“我游泳好,水猴儿追不上我。”

李追远没被吓到,他也想去,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低下头摸着小手,不时小眼偷看爷爷。

李维汉说道:“小远侯也去。”

虎子马上不忿道:“这不公平,远子哥也就比我大一岁。”

石头也帮腔道:“对,远哥力气还没我大呢,怎么和水猴儿打架!”

李维汉缓缓吐出了一口烟圈,给出了一个十分合理连小孩子都信服的理由:

“小远侯是外面回来的,我们本地水猴儿不认识他。”

……

村里房屋基本都依水而建,正门对路,后门向河。

洗菜洗衣时,只需提着东西出后门,再向下走几个青砖台阶,就能来到河边。

会过日子的,往往会在临自家这一段河边布个网,在网栏里养鸭养鹅。

老李家的船就拴后门柿子树上,李维汉解开绳子后先上船,用竹篙稳住船身。

潘子抱着鱼竿、雷子捧着渔网,相继跳上了船。

李追远背着个小竹篓,被李维汉伸手接到了船上。

“都坐好了,开船喽!”

伴随着水面上的竹篙反复变长变短,船也开始移动。

潘子和雷子早就习惯了,俩人都斜躺在船上很是悠哉,李追远则坐得端正笔直,看着河面上飘浮过去的水草和掠过的蜻蜓。

“给,远子。”潘子递过来一小把炒豆子。

他是老大家的,家离得近,平日里会抽空回家,在家里拿些零嘴,但被他妈叮嘱这些东西得藏着自个儿吃,可不能分出去。

反倒是李追远的母亲,托穿军装的送来李追远时还捎带了一大袋零食,饼干肉松水果罐头啥的,前天又邮来了一大包,都被崔桂英锁在柜子里每天定量分给所有孩子。

“谢谢潘子哥。”

李追远接了过来,放了一颗进嘴里,这豆本地叫“拳豆”,其实就是蚕豆,带壳加点香料再搁些盐煸炒后,嚼起来很香。

不过李追远并不喜欢吃它,太硬,咬不动,容易崩牙。

所以,在两个哥哥嘴里不断“嘎嘣嘎嘣”时,李追远就放了一颗在嘴里像含糖一样抿着。

“来一纵是千千幺哥,飘荡在路上;来一纵是千千幺哥,亮亮今晚要亮。”

潘子唱了起来。

“你唱得不对。”雷子笑道,“不是你这样唱的。”

潘子不屑道:“哼,你会唱,你唱啊!”

雷子嗫嚅了几下嘴唇,挠挠头:“我就只记得调子。”

撑船的李维汉问道:“唱的是什么东西,听不懂。”

潘子回答道:“爷,是昨儿个小黄莺唱的,叫越剧。”

“越剧?”李维汉有些诧异,“刚唱的是越剧?”

雷子:“不是的,爷爷,是粤曲,广东香港那边的。”

“哦,这样啊,你们好好唱来给爷听听。”

雷子:“潘子才不会唱嘞,他连歌词都记不住,和昨天小黄莺比差远了。”

其实,小黄莺唱得也很不标准,但对现如今的内地来说,标准和不标准也没什么太大区别,反正都听不懂,要的只是那个自信腔调。

潘子指向李追远,说道:“昨个小黄莺唱的时候,我看见远子跟着一起唱了,他会唱。”

李维汉:“小远侯,你唱给爷听一下。”

李追远很不好意思道:“我就会唱那一点。”

“唱嘛,唱嘛。”雷子催促道,“远子别说粤曲了,还会唱英文歌哩。”

李追远只得唱了起来: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我就会这么多了,妈妈喜欢这首歌,在家里经常放。”

雷子挑衅似地看向潘子:“听到没,你唱的词就不对。”

潘子对雷子翻了个大白眼。

哥几个一路说着话,船终于撑到了宽阔点的河道上。

潘子去帮爷爷拿篙,李维汉开始边找点位边理网,雷子则支起了鱼竿。

李追远没有被分配任务,继续背着他的小竹篓端坐在那里,一会儿看着爷爷哥哥们忙活一会儿再看着河面上的水草以及上头蹦跳的青蛙。

看着看着,李追远有些疑惑地向前探出身子。

李维汉一直留意着这个“外孙”,见他这样,马上提醒道:“小远侯,坐里面点,别掉下去了!”

李追远指着前方的河面问道;“爷,哥,那里有一团黑色的水草。”

“哪里啊?”雷子顺着李追远手指的方向看去,“咦,还真是,黑色的。”

“哪儿呢,哪儿呢?”潘子在船尾帮忙撑着竹篙呢,看不清楚,所以主动撑杆把船向那个方向靠去。

李维汉起初没当一回事,他正忙着给渔网松结,等听到李追远和雷子还在那儿叽叽喳喳讨论着,这才抬头朝那儿看了一眼,只这一眼,他当即瞪住了。

那一团黑色,纤细却又弥漫,散落却不分离,这哪里是什么水草,这分明是人的头发!

这会儿因为潘子不停把船靠过去,使得距离那块区域更近了,水下部分也隐约透露可见,那黑色的纹路、白色的扣子、曲曼的线条……

因为李追远是坐着的,所以首先看见水下部分的是站在他身边的雷子,雷子马上大喊道:

“爷,那是个人,有人落水了,潘子,快撑过去救人!”

水猴子的故事早已无法吓唬到他们这种大孩子了,淳朴善良的天性让他们下意识认为是有人落水,第一反应是要去营救。

“放屁!”

李维汉忽然怒吼,这位对孩子虽然带点严厉更多却是慈祥的爷爷罕见失态,粗糙皴裂的皮肤下青筋毕露,他立刻将手中的渔网丢在船上,边向船尾走去边对潘子喊道:

“调向,调向,篙给我,不要靠过去!”

先前自家船进这里也有一会儿了,根本没听到落水的动静,此时那里更是平静无波,哪可能还需要什么营救,那人,必是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可按理说,就算遇到个溺尸,至多感到个晦气罢了,哪需要这般惊恐失措?

但李维汉深知此时只能以最快速度远远躲开。

当地因依江傍海水道密集,所以水里淹死个人不算个什么稀罕事,基本每个村子或者邻近村子里都会有一个专门干水中捞尸活计的人。

一般不是主业,可人选却很固定,一是因为晦气二则是因为忌讳多,非带传承的老手艺者,还真不愿意碰这个。

思源村就有一个捞尸人,叫李三江,按辈分李维汉还得喊他一声叔。

这李三江无儿无女,村里分的田他也懒得种反而租出去只求得点口粮嚼谷。

可他并非过着那种有这顿没下顿的懒汉光景,他一做扎纸,二干捞尸,这两样来钱都不少,可比种那点地丰厚多了,因此他虽独居一人,却是天天小酒小肉,日子过得好不滋润。

李维汉早些年为了帮四个儿子成家,就租种了李三江的田,这是真占了人家的便宜,因此期间需要捞尸时,李维汉也会跟着这位族叔去搭把手。

虽说李三江从不让他上船接触尸体,每次只让他在岸边负责布置供桌备点鸡血狗血,但次数多了,也就从李三江那里知道些关于捞尸的门道。

在这一行黑话里,浮尸被叫做死倒。

正常来说,溺死的人在水下泡个几天逐步腐烂后就会浮起来,因盆骨构造原因,往往男尸面朝下女尸面朝上。

大部分死倒走一套固定流程后,李三江就捞起背回岸上交给家属了,但在一次喝酒时,李三江就很郑重地说过有这么两个特例,他是不太敢去捞的。

一是死倒边带窝漩儿的,这意味着附近有漏口泥陷,保不齐自己连人带船都会被掀翻吸进去;

至于第二个,那是连他李三江见到了都会嘴唇哆嗦头皮发麻的……

就是那种只留头发漂在水面上,直立在水底的死倒!

这是带着极大怨念,死不瞑目呢,非要拉个垫背的下去!

李维汉还记得那次酒桌上,李三江瞪着通红的眼对自己很严肃地说道:

“汉侯啊,记住,你要是在水上看见这种死倒,别想其它的,能遛多快就遛多快,遛晚了就要被它留了!”

因此,在发现这是一具直立死倒后,李维汉怎能不惊骇,更别提,他现在船上还有仨孙子呢!

而依旧很好奇的潘子显然没能对接的上爷爷的指令,在爷爷过来抢过竹篙时,他一个踉跄,连带着竹篙也是一个侧捅下泥,导致船身向右侧来了个严重倾斜。

这种倾斜对于常走船的倒不算什么,比如站在船边的雷子一个迅速俯身手抓船边就又保持好了平衡,可坐在那儿的李追远没这方面经验,上半身被惯性带出去后,整个人“噗通”一声就落入了水中,恰好是对着死倒的那一侧。

河里的水很清澈,加上又是大下午阳光正好,水下的光亮很不错。

刚落水的李追远还在本能扑腾,但马上就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和雷子哥说的一样,水里站着一个人,而且这不是别人,正是今天饭桌上兄弟们还念叨着的小黄莺!

她依旧穿着表演时的那一套黑色旗袍,白色花纹丁扣,开叉到腰,脚上是那双红色的高跟鞋。

水流平稳流动,在这种推力下,她的双臂有规律地前后摆动,双腿也在来回轻晃。

给人的感觉,像是正在水下行走。

她在摆着手,她在扭着腰,她在露着腿,她在踮着脚,她在唱着歌……

哪怕是在水下,她依旧在诠释着那令村里女人们既羡慕又厌恶的骚蹄子姿态。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耳畔,好像又听到了小黄莺的那口不标准的粤语腔调。

伴着歌声,

小黄莺慢慢转过身,逐渐朝向李追远。

她的长发向斜上方飘荡,像是撑起了一把黑色的伞,脸上的粉比昨儿个更浓,唇也更加艳红。

忽的,

她笑了。

(本章完)

继续阅读
作者还写过
  • 明克街13号

    明克街13号

    我喜欢坐在夜晚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听着“他们”的窃窃私语,享受着“他们”的喧嚣。

  • 恐怖网文

    恐怖网文

    当您在网上看着这篇网络小说时,恭喜你,您已经被抽取成为“恐怖网文”世界的体验者,进入恐怖的小说世界,衷心希望……您……能活着回来!《恐怖网文》正版VIP读者群:439,583,382进群后请私密群主查询点券和剧情,进行兑换和强化!每一期恐怖任务世界参与名单将在群公告内公布,死者将...

  • 魔临

    魔临

    世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终有一日,魔王会降临于这个世界,魔王的麾下,有七尊恐怖的魔头,他们,将带给这个世界绝望的黑暗。

  • 深夜书屋

    深夜书屋

    一家只在深夜开门营业的书屋, 欢迎您的光临。

  • 恐怖广播

    恐怖广播

    “听众朋友们,欢迎收听【恐怖广播】,希望您能够好好享受我们节目陪伴你的时光,好了,下面,请您转过头,看一看您的身后,是不是有一张人脸正在微笑着看着你?”

  • 无限之强化

    无限之强化

    二战中某纳粹国的细菌战计划改变了席城的一生,使得他拥有了近乎似吸血鬼般的体质,百年时光过去,依旧年轻不老的他对生活的态度变得愈发麻木。 因此,当席城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来到了无限轮回的恐怖片世界后,再度嗅到死亡气息的他,嘴角露出了微笑。 信任与背叛交织,队友和敌人转换; 死亡同生存共舞,残酷携温情碰撞! </p>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无限之强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p>

同类热榜
  • 从五禽拳开始肉身成圣

    从五禽拳开始肉身成圣

    江上景

    金身不坏,水火不侵,万法不沾,是为肉身成圣。 江宁穿越而来,时逢天下将乱。为求保全自身,他凭借能肝经验的面板开始练武,默默发育。 渐渐的,他发现,随着功法破限,各种特性加身,其中某些特性更是蕴藏神灵权柄。 【五禽拳】:从入门肝至圆满之境,不断破限,各种特性加身,五脏藏精,五脏蕴神。 【金刚不灭身】:从入门肝至圆满之境,不断破限,各种特性加身,金身不坏,万法不沾。 【内丹养生功】:从入门肝至圆满之境,不断破限,各种特性加身,永驻巅峰,长生不老。 当某一日,他对这天下展露獠牙的时候。 世人才知有一位超越镇压天下八百余载的新晋武圣出世。 【老书《长生:从气运词条开始》240万字完本,6000均大精品人品保证,有兴趣可移步老书观看。】 热血 系统流 练功流 轻松

  • 手撕妖魔镇山河,真乃人间太岁神!

    手撕妖魔镇山河,真乃人间太岁神!

    天命大反派

    姜青重生于一个妖魔肆虐的乱世,只要戍卫在驻守地,便能获得无尽加持。 力量暴涨、悟性飙升、武道资质脱胎换骨! 驻守时间越长,收获越丰厚,姜青从一名普通士兵,逐步蜕变为边境的守护神。 城墙之上,他日夜淬炼,剑意冲霄,拳风裂地,无敌之路悄然铺开。 多年后,妖山深处,妖魔如海啸般倾巢而出,欲踏平边境,入侵王朝腹地。 危城将破之时,姜青挺身而出,剑光撕裂苍穹,拳势粉碎虚空! 那一刻,天下皆知,人族屹立不倒,只因边境出了一位早已人间无敌的战神!

  • 天命反派:我,拒绝挖骨!

    天命反派:我,拒绝挖骨!

    我只想更懒呀

    秦牧穿越天荒大陆,成为三千道州之安州秦家的少主,结果开局竟被告知,要挖未婚妻的至尊骨移植进自己体内? 好不容易穿越,我居然是反派? 秦牧没有犹豫,拒绝挖骨!觉醒万倍返还系统!返还对象绑定小娇妻! 【叮!恭喜宿主!您已赠送绑定对象一本地阶功法,触发百倍暴击,获得天阶宝典一门!】 【叮!恭喜宿主,您已赠送绑定对象顶级大药一株,触发千倍暴击,获得仙药一株!】 【叮!恭喜宿主,您……触发万倍暴击,获得……】 另外,让秦牧意外的是。 他这位小娇妻,居然是女帝重生……

  • 天魔道圣

    天魔道圣

    蓝色孤影

    生死界限的模糊地带徘徊,善与恶的较量犹如硝烟弥漫的战场。 凭借血肉之躯和钢铁意志筑起的帝王霸业,唯有那些无畏的勇者方能触及天际的巅峰。 伏宇恒,灵魂穿越至一名血脉衰微的少年躯壳之中。他觉醒了令人震撼的血脉潜能,领悟了武学的至高奥秘。 这片广袤的大陆上,他与诸多豪杰激烈交锋,每一次对决都引发天地色变,他甚至能以个人之力扭转干坤。 战,是他铸就无上辉煌的唯一途径。

  • 星武纪元

    星武纪元

    猪三不

    许进只是在九盏星灯前拜了几拜,就来到这方能够接引星光入已身的世界,然后,他又在九盏星灯前拜了拜..... ****** 《基因大时代》《造化之王》《掌御星辰》这三本小说,最高订7万+,最低高订3万+,最低均订7600+,本本400万字往上,人品保证,请放心入坑。 热血 穿越

  • 重生后我娶了相爷

    重生后我娶了相爷

    谢书洲

    架空田园,1V1双洁,通篇鬼扯唐宝玺娶了个白富美,还要帮忙奶孩子。偏偏这白富美身娇体弱,骂骂不得打打不得,稍不如意就涌上一口心头血…偏执病秧子攻/不要碧莲贱气受,强强小剧场一小两口出门历游,路遇山匪劫财片刻功夫,唐宝玺将山匪收拾的服服帖帖,转身却看见魏文轩虚弱附车轮边呕血。“……”唐宝玺恐血晕倒前,心中有个想法:孩儿他爹,你会不会太弱鸡了一点?事后魏文轩抖着袖子若无其事站起来,那边扮成山匪的国相府小厮已经挣开束缚,“相爷,现在怎么办?”魏文轩睨着倒地都倒得如此豪放的夫人,后槽牙有些疼,“不吐血还治不了你了!”剧场二国相府外两扫地小厮不知怎么吵起来了。小厮A颇为得意:瞧见没,整条街都被我们夫人承包了。小厮B嗤之以鼻:那算什么,大允国将近一半都是我们相爷的。小厮A不甘落后:我们夫人力大无穷,单手就能把相爷托起来!小厮B摊手:那有啥?晚上还不是被整治服帖。

  • 寒门崛起:我的武道逆袭生涯

    寒门崛起:我的武道逆袭生涯

    九灯和善

    【七千均,质量有本证,每日万更】 武道一境,当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势如破竹,一飞冲天。】 新科武道榜首林晨,登临武道山之巅,刻下的这行字,被天下寒门武者奉为真理,用来激励己身。 出身寒微,却一路逆袭,力压天骄群雄,登临武道山峰之巅,世人皆叹,这段话正是林榜首在武道之路的完美写照。 林晨看了眼自己面板上的命格:【水到渠成:武道一境,当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势如破竹,一飞冲天。】 林晨:我只是比大家多那么一点勤奋,多那么一点幸运罢了。 ---------------------------------------------------- ---------------------------------------------------- 已有《超品相师》《超品巫师》《超品命师》三部曲完本可看 系统流

  • 这个地下城长蘑菇了

    这个地下城长蘑菇了

    生吃菌子

    “一团窃来的奇妙灵魂,一份勇者的力量,再加上经典的苦难开局做催化!” “这样一个救世主就……卧槽,蘑菇怎么掉进去了!?” ———— 莫名其妙就转生成蘑菇的林珺,开局就被各路魔物堵死在了地下城深层。 没手没脚没眼睛,全靠着分解尸体掠夺技能的外挂苟活下来。 甚至还在地下城里开辟了一片蘑菇园,打算一点点反向攻略地下城。 一切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重新晒到太阳。 直到那天,上面掉下了个被变成蘑菇的憨憨公爵千金。 还引来了一队前来救援的钻石级冒险者。 莫名其妙搭了一截顺风车上来的林珺发现,这哪还是地下城,分明是自助餐天堂! 不知不觉,菌毯铺满了地下城每个角落,所有死去的肉体都是他的养料,蘑菇甚至长出地下城追寻更多…… “等等,我拿的这个真不是虫族剧本?” 要素:【什么都有点的世界观】+【非人主角】+【幕后黑手】 腹黑 轻松

  • 异世争霸魂斗魂

    异世争霸魂斗魂

    朝天官

    三十六道身着雪袍的长老,还有凡氏家族的族长带头,追杀魂灭凡点。 凡点坠崖魂灭,再度轮回。精神感应到先天双生魂力,感到欣慰。 亲爹常年醉酒,非常邋遢的样子。 为了生计,后天努力,尽力发挥天赋和潜力,不断提升魂力、增幅魂气、增强魂骨、晋级魂环。 到学院中修炼魂力、武魂,最终成为了世上最强大的圣魔师。 同结拜的七兄妹一起,联手斗魂,拦截和阻止太极帝国吞并五州大陆的野心,成为了双圣魔。 丹皇圣尊。

  • 穿成男主的猫肿么破

    穿成男主的猫肿么破

    默彦

    【呆萌小猫在线撩汉】许诩是一个宅男,最近迷上一篇叫《苏遍全世界》的玛丽苏小甜饼。没成想一觉醒来,居然成了书中男主江津晔的宠物小黑猫。前期受宠,后期被女主嫌弃太碍眼,活生生丢弃到大街上,被车压死。许诩不甘心就此结束一生,他决定拯救猫生,逃离男主,摆脱身死的命运。一次一次制定逃脱计划,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书中把女主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男主一手提溜起变回小猫的许诩,眸色阴暗,声音阴冷,“小煤球,你准备逃到哪儿去?”许诩大哭,“我……我不想死!”江津晔用手安慰着臂弯里眼泪汪汪的小黑猫,温柔地顺毛,用声音蛊惑着,“乖,变回来,我护你,好不好?”“真……真的吗?”“真的。”这一护便是一生。*食用指南:1、腹黑多金男主被呆萌小猫掰弯了。2、甜甜甜,宠宠宠。3、不喜欢请不要差评哦~